童裝出口企業(yè)須關(guān)注繩帶小部件安全要求
2012年1-5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共發(fā)布141起召回通報,中國大陸被通報77起,占54.61%,其中兒童用品(不含玩具)20起,占25.97%[1],召回原因為受傷危險、窒息及其他危險。2012年歐盟非食品類消費品快速預(yù)警系統(tǒng)(RAPEX)第7周召回一批中國產(chǎn)的女童比基尼,吊牌:Disney,適合3-4歲女童穿著,藍色,召回原因:由于其頸部和背部的功能性繩索存在勒殺危險;另一批兒童運動服,白、紅兩色,134碼,召回原因:其風(fēng)帽拉帶有勒頸危險,且該拉帶為彈性繩,末端有小部件,彈性繩拉伸后很容易打到兒童的臉部和眼睛。第17周通報一批嬰兒服裝,該批服裝一共四個型號,由于其胸部區(qū)域的裝飾寶石能輕易分離被小孩誤食,易造成吞咽窒息;其腰部區(qū)域的繩帶會因意外鉤掛對小孩造成傷害。童裝上的繩帶、小部件不合格成為被召回主要原因[2],繩帶不合格存在勒頸、絆倒、被物體(如滑滑梯、巴士)卡住或勾住的潛在危害,而童裝上小部件不合格可能導(dǎo)致兒童吞咽窒息、尖銳物體傷害等。
表1:2010年-2012年5月我國童裝通報召回的情況
由表1分析可知,近三年來我國童裝被召回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童裝出口存在較大壓力。歐盟和美國對中國產(chǎn)品實施的強制措施,不僅給出口企業(yè)帶來直接經(jīng)濟損失,在一定程度上也損害了中國制造的國際聲譽[3];找出我國童裝質(zhì)量安全問題的原因,分析歐美國家新的童裝安全標(biāo)準(zhǔn)要求,對于提升我國兒童服裝的品質(zhì),促進童裝出口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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