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警告處罰未裝安全座椅家長 近期開罰
1月1日起,4周歲以下兒童不使用安全座椅將處 300元罰款,這是修訂后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新規(guī)定。由于市民對新條例有一個了解緩沖期,15日,深圳交警局開始上路進行敬告式執(zhí)法,分發(fā)宣傳冊,暫不實施處罰。交警部門表示,希望家長能盡快安裝規(guī)定座椅,近期將會正式開罰。
15日一大早,記者在深圳市第二幼兒園門前看到,送小孩上學的車輛來來往往,但為孩子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F場交警不時攔下送小孩上學的車輛進行敬告式執(zhí)法,并遞上一份宣傳冊。從記者現場采訪來看,大部分家長對新規(guī)有所了解,見有交警上前詢問為何不安裝安全座椅,不少家長回答“我小孩已經超過4歲了”,顯然對新規(guī)的處罰界限有所了解。有家長則表示會盡快安裝兒童安全座椅。上學時間過后,交警還特意聯(lián)合來自法國諾尼亞兒童安全座椅和波蘭愛為諾兒童安全座椅的安全專家們?yōu)樵撚變簣@小班的孩子們進行了現場模擬教學,以此教育孩子們知道安全座椅的用處,回家后讓父母為自己安裝上安全座椅,以保平安。
(圖為幼兒園的孩子們試乘來自法國的諾尼亞安全座椅以及波蘭的愛為諾安全座椅)
深圳交警表示,4周歲(包含4周歲)以下兒童不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和12周歲以下兒童單獨乘坐汽車的副駕駛位置的,將對駕駛人處以300元罰款,近期將持續(xù)開展此項工作,擴大宣傳,希望家長能盡快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
深圳市交警局法制科相關人士表示,在日常執(zhí)法中,交警可通過出生證、戶口本、身份證等確認兒童年齡,也可通過查詢人口信息確認。對違法行為則通過執(zhí)法記錄儀等方式固定證據,準確反映違法事實。
此外,據透露,日常執(zhí)法中,交警部門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人性化的執(zhí)法,四種情況將不處罰,只給予警告處理,包括僅有單排座位的,未使用符合兒童年齡、體重級別安全座椅的,剛出生來不及購買的以及外地來深或其他不適合乘坐兒童安全座椅的。
對此,記者采訪了在場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告訴我們,目前世界范圍內有96個國家和地區(qū)出臺了強制使用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tǒng)的法律法規(guī),立法后上述地區(qū)的兒童乘車傷害案例大幅下降,以美國和德國為例,兒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下降了50%左右。根據交通事故數據統(tǒng)計,發(fā)生車禍時,汽車內未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嬰童死亡率,是安裝了兒童安全座椅的8倍,受傷率是3 倍。在汽車碰撞或突然減速時,安全座椅可將兒童牢牢地固定在汽車座椅上,讓孩子的頭部、頸部、脊椎等重要部位免受傷害。
這里要提醒大家:在高速行駛中的碰撞力是無人可承受的,很多人都習慣用雙手抱著寶寶乘坐汽車外出,以為這是對寶寶好的一種保護;然而,根據實際研究發(fā)現,當10公斤的小孩在時速50公里的車上遭遇正面撞擊時,由于慣性的作用,瞬間會產生 300公斤的撞擊力。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成年人都沒有力量抱住孩子,孩子會像子彈一樣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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